08月12日讯 今日中国足协正式发布本期裁判评议报告,其中详细记录了涉及中乙联赛的若干判例情况。
判例十三:在中乙联赛第20轮的比赛中,泰安天贶队与大连英博B队展开激烈角逐。比赛进行到第90分钟加4秒时,泰安天贶队39号球员对大连英博B队16号球员实施了一次关键的铲抢动作,裁判员在当时判断有利进攻,并未立即做出处罚,而是在随后比赛暂停时向泰安天贶39号球员出示了黄牌。
大连英博俱乐部对此判例提出了申诉,认为对方39号球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的犯规行为,应当被直接出示红牌并罚令出场。
针对该判例,评议组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,最终形成一致意见:泰安天贶39号球员在铲抢过程中展现出较高的速度和较强的力度,其动作采用了直腿方式,存在一定的危险性。然而,由于现有视频资料未能清晰地展示双方接触的具体部位及具体情形,且泰安天贶39号球员在完成铲球后迅速收脚,避免了进一步的伤害风险。因此,评议组支持裁判员将该行为判定为鲁莽犯规,并给予黄牌警告的处理决定。
(视频:判例13)